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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刚柔并济多元解纷组合拳

近日,多地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新模式,将“诉前保全”的刚性与“诉前调解”的柔性相结合,高效化解纠纷案件,从保全到和解,再到解封,环环相扣、快速高效,促进了纠纷实质性化解。通过建立诉讼部门与执行部门的联动,推进诉前保全,前移执行程序,以法院强制手段督促当事人积极应诉、主动调处,有效实现以保全助调解、以调解化纠纷,打出一套刚柔并济的组合拳,切实提高了审判执行效率,让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兑现,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好”“快”“和”,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成功实践。


近年来,受经济增速放缓和监管趋严等多重因素影响,传统不良资产处置方式效果有限,受到重重阻碍,一站式的金融多元解纷逐渐成为多地监管、法院乃至金融机构积极探索的重要路径。诉前调解(诉前调解+非诉保全)综合了灵活便利性、合规性以及司法权威性等诸多优势于个贷不良处置中的应用逐步深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等重要论断,为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构建党委领导下分层递进多元解纷新模式提供了根本遵循。


根据最高法院公布的信息显示,自2018年2月至2022年6月28日,累计诉前调解纠纷2300万件,调解成功率达65%。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全国各类调解中心新增近300家,调解也成功逆袭为个贷不良资产处置中的“黑马”。

另外,作为诉讼与非诉衔接的重要一环,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提高司法确认的质效有助于在前端化解纠纷。此前,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市委会副主委郭景平日前也曾建议进一步优化司法确认制度,促进诉调精准对接。加强顶层统筹规划,立足司法确认性质定位,进一步统一法律规范,理顺细化救济程序以及扩大案件管辖法院范围等。


针对郭景平的建议,最近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4784号(政治法律类343号)提案答复函,并针对司法调解过程中涉及的司法确认、管辖问题等相关问题释放了重要信号。回复函也提到关于推广线上司法确认等内容,表示目前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已经与在线服务、律师服务、委托鉴定等其他服务平台打通,实现一个入口服务当事人和调解员,方便一站式在线开展咨询评估、调解申请、委派委托调解、音视频调解、司法确认、网上立案等事务。且在2021年中,当事人通过调解平台在线申请司法确认685007件,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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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来看,诉前调解在合规程度、成本角度、以及司法资源消耗等方面都优于传统催收和诉讼等处置手段。可以预见,在政策不断补足市场运行缺陷的过程中,不断优化司法确认、法院管辖以及诉前保全制度等切实的问题将有助于诉前多元调解模式大放异彩,持续为个贷不良资产处置赋能。